工资在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

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这是每个员工都必须缴纳的基本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 费用六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 个税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月)。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每月工资为10000元,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共2000元,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那么: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 - 2000 - 5000 - 1000 = 2000元。

应纳税额= 2000 × 3% - 0 = 60元。

因此,该人每月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资扣税,并在发放工资前完成相关税务申报和缴纳工作,以确保合规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