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户口本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基础证件材料
当事人双方各自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夫妻合并户口需提供结婚证。
子女与父母合并户口,需提供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等材料。
村(居)委会证明
需要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用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
书面申请
由户主双方或当事人共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合并户口的具体原因。
审核与办理
户籍科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户口合并手续,可能涉及到原户口的注销、新户口信息的录入等操作。
其他特殊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房产证明等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具体步骤:
准备材料
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携带好上述准备齐全的材料,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
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其中包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户籍信息等内容,务必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完毕后,签字确认,并将申请表格以及所有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信息核实与审批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包括身份证信息、户口簿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
领取新户口本
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户口本。
注意事项:
合并户口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如果是夫妻户口合并,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房产证等居住证明材料,以确定落户地址。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详细说明合并户口的具体原因,以便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