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档案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寄存协议书。
单位介绍信或提(调)档函。
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出国政审)。
无犯罪记录证明(适用于出国政审)。
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及公章(适用于出国政审)。
三资企业职工还需提供《劳动就业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
公派出国的,需提供对方的邀请函。
报到证原件。
密封的档案。
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专科以及专科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户口本(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及非国企事业单位的离职人员)。
劳动合同复印件(适用于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工作)。
调档函(适用于从户籍地人才调出至单位中)。
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情况说明(适用于调动手续)。
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户口属于集体托管的)。
劳动合同(档案托管期间工作的人员)。
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档案托管期间工作的人员)。
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上材料,以确保档案存放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