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某些特定类型的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些特定类型的危险作业包括:
爆破
吊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此外,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
综合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建议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