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分居证明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分居起止时间 :明确指出分居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日期。

分居期间各自的居住地点:

详细说明分居期间双方各自居住的地方。

分居的原因:

简要说明导致双方分居的原因,如感情不和、工作原因等。

证明人信息:

如果有的话,可以提供证明人(如村委、居委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证言。

单位或村委公章:

证明需要加盖单位或村委的公章,以增加其法律效力。

其他附加材料:

如分居期间的居住费用缴纳记录、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以增强证明的说服力。

示例格式

分居证明

兹证明:

男方:[XXXXX]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女方:[XXXXX]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婚姻登记处名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因[分居原因,例如:感情不和],双方协商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自愿分居。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男方居住地址],女方居住于[女方居住地址]。双方无子女抚养纠纷。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上述双方分居的事实,不作其他用途。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单位名称]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

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可能,提供多个证据支持分居事实,如租赁合同、分居协议、通信记录等。

分居证明应当由婚姻一方当事人书写,并由相关机构加盖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