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开具无房证明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如结婚证,若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军官证

选择开具地点

一般情况下,无房证明可以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具。如果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在两地分别开具。

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到房管局服务窗口进行查询,查询时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并加盖房管局的公章以证明无房情况。

注意事项

无房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一个月,过期后需要重新开具。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殊情况

对于部队军官,有时需要提供部队开具的相关证明或单位介绍信,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军人开具无房证明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选择正确的开具地点,并按照当地房管局的要求进行查询和申请。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