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一般情况下是 128天,具体包括:

基本产假:

98天。

生育假:

30天。

难产产假:

增加15天。

多胞胎产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建议:

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