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情况通常是指个人过去曾经因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记录。在书写前科情况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个人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

前科记录:

详细说明曾经受过的法律制裁,包括罪名、处罚类型(如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处罚时间、地点、执行完毕时间(如有)等。

强制措施:

如果曾经被采取强制措施(如逮捕、拘留等),也应说明具体情况,包括强制措施的种类、执行时间、目前状态(是否仍在执行中)。

其他说明:

如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前科是否影响入伍、就业等,也应一并说明。

签名和日期:

最后,书写前科情况时应包含查询人签名和日期,以证明查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兹有,男性,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经查阅,此人于XXXX年XX月XX日因盗窃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X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刑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已执行完毕。此外,于XXXX年XX月XX日因故意伤害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XX年,缓刑XX年,缓刑考验期至XXXX年XX月XX日。目前,该人正在执行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无再次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XX市公安局XX分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注意,前科情况的书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如果需要提供前科证明,建议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相关司法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