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规定,解散事由出现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确定。
若逾期不成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和登记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正式解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则无需进行清算,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