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规定,解散事由出现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确定。

若逾期不成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债权人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和登记

清算组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正式解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则无需进行清算,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