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吴东案的处理结果如下:
主犯吴东的判决
吴东因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
被告单位广西中美天元集团的判决
该集团被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10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04亿元。
其他被告人的判决
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00万元至6万元不等罚金。其中,参与数额较小的4名从犯被同时宣告缓刑。
退赔与追缴
法院责令被告单位及其对外投资、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公司退赔被害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赃款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相关人员的其他处理
吴东的3个儿子因雇凶街头伤人及窝藏罪已经被判刑。
曾任北部湾银行董事长的滕冲,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双开。
总结:
广西吴东案已经得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主犯吴东被判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亿元,被告单位广西中美天元集团被判处罚金10.04亿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法院还责令被告单位及其关联公司退赔被害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赃款及违法所得被追缴、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