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咨询与代理
解答公民个人在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如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屋拆迁、房屋买卖、劳动工伤、私人投资、消费、继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
为公民个人从事各种民事、经济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代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包括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律师函等。
诉讼权利
参加诉讼活动,包括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包括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在法庭上,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对当庭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录等证据提出异议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重新勘验权。
独立执业权
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人身权利保障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其他权利
为公民进行资信调查、办理工商或税务登记。
代为办理公民个人公证。
提供公民个人从事行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对涉及公民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代表私人进行交易、纠纷谈判,协助草拟谈判提纲。
帮助公民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的个人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公民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办理私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代为监管私人财产。
办理其它个人不便直接出面办理的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
提供公民个人(包括外籍人士)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各类文件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