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弃婴后,应当采取以下步骤:

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如弃婴的位置、时间、特征等,以便警方能够及时介入调查。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报案登记,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寻找弃婴亲生父母的信息。

不得私自将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抱养,必须等待公安部门的处理。

如果公安部门查找不到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他们将会依法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将该弃婴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民政部门在接到公安部门移送的弃婴后,会及时进行体检、户籍登记及抚育,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后仍无法找到监护人的弃婴,才能正式办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手续。

如果有人想办理收养弃婴,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手续,通过正规的收养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发现弃婴后,应当将其送往公安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由他们负责后续的寻找亲生父母、抚养和安置工作。私自收养或转送弃婴是违法行为,应坚决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