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就业(失业)证》或《劳动手册》;

原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书》;

如因职工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则需带职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劳动主管部门,以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等待审核

劳动主管部门在收到齐全且程序合法的材料后,会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界面查看相关信息。

办理退工手续

职工失业后,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申办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备案并非必须,但不备案可能会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并可能产生不利后果。

建议:

解除劳动合同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以顺利完成备案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