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去向指的是 户口从原籍地迁移后的所在地。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毕业生毕业前已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

按照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将户口直接迁移至工作单位。

毕业生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口:

例如在外资企业或三资企业工作,户口迁移至该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在户口迁移后需改派:

在手续齐全和有效期内,经保卫科审批后可予以改迁。

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找到工作或找到落户地:

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如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可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时间:

保留户口时间不超过一定年限(如两年),期满后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至生源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

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通常是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也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如果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最初始的户籍地就是原户籍地。

户口迁入地:

是指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入新的户籍所在地,新的户籍所在地即为户口迁入地。

综上所述,户口去向涵盖了户口迁移的多种情况,包括就业、改派、未就业保留等,并明确了户籍所在地和户口迁入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