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职位:
村委会主任:
负责主持村委会工作,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一般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治调委员:
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民兵、征兵及应急工作。
财经委员:
负责办理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管理集体财务和资产。
妇女计生委员:
负责妇女和儿童工作,有时与村支委兼任。
文书:
负责村委会的文书工作,有时也称为村副主任或村文书。
其他委员:
可能包括民兵营长、群团干部(如妇女专干、安全员等),以及村民小组代表等。
村委会成员的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行政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一些地方,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可能会增加额外的委员。所有村委会成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