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职位:

村委会主任:

负责主持村委会工作,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委会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一般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治调委员:

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民兵、征兵及应急工作。

财经委员:

负责办理村务收支及上报工作,管理集体财务和资产。

妇女计生委员:

负责妇女和儿童工作,有时与村支委兼任。

文书:

负责村委会的文书工作,有时也称为村副主任或村文书。

其他委员:

可能包括民兵营长、群团干部(如妇女专干、安全员等),以及村民小组代表等。

村委会成员的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和行政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一些地方,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可能会增加额外的委员。所有村委会成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