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离职不给批的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前通知并书面告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
如果工厂不批准你的离职申请,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进行调查,并可能要求工厂履行其法定义务。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工厂仍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扣除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书面辞职报告、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你的权益受到侵害。
提起诉讼
如果你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工厂履行其法定义务。
保留相关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包括书面辞职报告、邮件、短信、快递详情单等,以备不时之需。
协商与调解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你也可以尝试与工厂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此外,你还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总之,工厂离职不给批的情况下,你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提前通知、投诉、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步骤,你可以确保自己的离职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