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出资:

这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股东将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或其他货币交给公司,以获得公司的股份。

实物出资:

股东以实物资产的形式向公司出资,这些资产可以是机器设备、零部件、货物、厂房、建筑物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出资:

股东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向公司出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的形式向公司出资,例如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的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等。

股权出资:

股东可以用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

债权出资:

股东可以用其拥有的债权作为出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出资方式在新《公司法》中得到了确认,但具体操作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非货币出资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且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