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办案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及调查进展等因素综合决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流程:

初步核实阶段

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经批准后还可再适当延长。

立案审批时限

立案审批的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案件调查时限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同样可延长。

审理阶段

审理结束后,如需作出处理决定,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留置措施

纪检委留置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机关的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举报受理

向纪委监委举报一般15天有结果,纪检委受理举报材料期限看案件性质,一般为15天,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可以申请延长。

案件办结

监察委受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结,如果是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1到2年才可以结案。

综合以上信息,纪检委办案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调查进展以及是否需要延长调查、审理等。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期限。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纪检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办案时间,并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