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涉及的金额超过了当地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则需向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具体步骤如下:
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若仲裁裁决涉及的金额超过了当地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当事人则需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撤销裁决: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且裁决非一裁终局,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劳动者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若不服裁决结果,应尽早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用人单位在不满仲裁裁决时,应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进行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