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清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清税申报表》 :需要提供三份。单位纳税人资料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民企业资料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如适用):证明纳税人身份的重要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企业经营合法性的基本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确保办理事务的合法性。
相关纳税申报表和缴税凭证:
证明纳税人已经按时申报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此外,对于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副本。
税收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报表等。
银行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例如与所在地税务机关签署的税收协议等。
建议在办理清税时,提前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以确保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