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

起诉书提交

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起诉书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起诉事实和理由。

提交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应提交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提供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填写证据清单

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证据名称和页数。

立案审查

立案庭在收到起诉书和相关材料后,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缴费办理

原告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被告在异地只是暂时性的,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在异地属于经常居住地,原告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注意时效性和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