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事宜是指招标过程中需要处理的一系列具体事务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需要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并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自身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并办理招标备案。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通过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特定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邀请招标则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邀请。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审查资格预审申请书,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将评审结果备案。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并回答潜在投标人的疑问。
踏勘现场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以便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开标、评标和定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招标人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招标事宜的完整流程,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