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主体,通常指的是 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这类主体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失信被执行人:
这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统计失信主体:
指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被相关统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认定为统计失信的统计调查对象。
其他失信主体:
除了上述两类,失信主体还可能包括其他因违反各类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而受到惩戒的个人或组织。
这些失信主体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后果,如限制高消费、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建议失信主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以改善其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