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是指企业通过不合法或不道德的手段,人为地增加其收入,以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虚增收入手段:
提前确认收入
在产品或服务未实际交付给客户时就确认收入。
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定收入。
在完工百分比法中不适当运用,或在仍需提供未来服务时确认收入。
提前开具销售发票,美化业绩。
虚构交易
无实际业务往来,伪造交易记录以虚增收入。
向客户购买发票,或与客户串通虚开发票。
向虚拟客户虚增销售收入。
延迟确认成本
在收入确认的同时推迟成本的确认,使利润看起来更高。
关联交易
通过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虚增收入。
调节收入和费用确认时间
人为调整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时间,使利润波动。
扩大销售核算范围
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
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及购买业务。
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
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虚构业务
通过子公司虚构交易,将不存在的业务通过作假方式虚构出来。
虚构海外业务,如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增业务收入。
虚增收入是违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声誉损失。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