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算主要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例如: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3%,则销项税额为100万元 × 13% = 13万元。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抵扣凭证,且用于应税项目。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则差额为应纳税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则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商业)和6%(工业)。
例如:当月收入为103元(含税额),那么当月的不含税额为103 / (1 + 3%) = 100元,税额为100 × 3% = 3元。
附加税
城建税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所在地区为城市的7%、县城的5%、其他以外的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其他
印花税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
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 × 1.2%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