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药费:包括住院期间的药品费用。
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医疗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大病门诊: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等,具体报销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其他报销事项
不报销范围:包括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
大病保险:对于超过一定费用的大病,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涵盖了门诊、住院和大病医疗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保障农民的健康需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