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招标人资格:

招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

项目批准:

建设项目应已经国家批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设计文件审批:

需要有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包括三阶段设计的批准或两阶段设计的批准。

资金落实:

建设资金应已经落实,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

应有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原则协议或已经达成相关协议。

招标程序:

需要办理招标申请,包括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招标能力:

招标单位应具备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合同法、经济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并且应准确、详细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减少签约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招标方式:

可以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具体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人的选择决定。

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包含招标人信息、项目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费用以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信息。

以上条件是进行施工招标的基本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