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生育津贴申请期限为 分娩次日起3年内。无论是顺产、剖腹产还是其他特殊情况,如早产、难产或多胞胎,申请期限均为分娩次日起3年内。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产假结束后,在相应的系统中操作并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提前了解并确认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生育津贴的申请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