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调增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对会计上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调整,以反映税法对坏账损失的认定和扣除标准。以下是坏账调增的计算方法:
确定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会计上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和风险评估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确定税法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
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通常包括核销的坏账和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
税法可能还规定了按照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年初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比例(如5‰)来计算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
计算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金额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金额 = 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 税法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
如果计算结果为正值,表示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超过了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计算结果为负值,表示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低于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说明:
假设A公司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为1000万元,年初应收款项余额为900万元,税法允许的坏账损失扣除比例为5‰。
年内核销坏账损失为10万元;
年内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为5万元;
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万元;
税法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 = (1000 - 900)× 5‰ + 10 - 5 = 5万元;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金额 = 20 - 5 = 15万元,即应调增应纳税所得15万元。
请注意,税法规定和会计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计算时应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