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案件线索发现与受理
内部移送:执法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交案件线索,例如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纳税人的重大偷税嫌疑后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
外部移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向执法机关提供线索,例如群众举报企业偷排污水,或公安机关接到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
自行发现: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例如交警在巡逻时发现车辆可疑迹象。
受理登记
执法机关在收到线索后,对线索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线索来源、涉及对象、涉嫌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等信息。
初查核实
初步核实材料收集:针对线索开展初步调查,收集基本证据。例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查看相关企业的账目、合同等资料;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收集涉嫌侵权产品的样本及相关商标或专利的注册信息。
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根据收集的材料,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例如,在刑事案件中,要看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要判断是否存在违法事实、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等。
立案审批
立案前需经过审批,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深入调查
明确调查任务:明确案件调查的总任务和具体任务,例如核实问题、查找证人、提取书证等。
深入分析已知材料:客观全面地分析所有已知证据材料,发现疑点和案件线索。
提出调查假设:根据具体任务推测未知事实及可能尚未发现的证据,制定调查计划。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运用恰当的技术和手段,全面收集案件材料。常用的方法包括询问有关人员、勘查现场、提取书证、物证、照相、录音、录像等。
审查运用证据
审查收集到的证据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法庭上,证据需要经过出示和质证,以确保证据的效力。
侦查终结
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起诉、不起诉、行政处罚等。
以上步骤构成了一个基本的案件调查流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