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的营业收入标准根据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工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这些标准在多个文件中有重复提及,因此可以确认其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