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不去的后果主要取决于案件类型、当事人是否到庭以及是否有正当理由等因素。以下是可能面临的不同后果:

按撤诉处理

原告: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且预交的诉讼费不予退还。但原告在撤诉后,仍然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缺席判决

被告: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根据已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且判决结果对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在特定情况下,如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代理人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也可以按撤诉处理。

强制措施

被告: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而拒不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拘传,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诉讼费用承担

原告或被告: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庭参加开庭,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因为法院可能会认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

影响案件审理

原告或被告:不出庭参加开庭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因为法院需要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证据,才能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庭,法院可能无法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从而影响判决的公正性。

其他法律后果

被告:如果被告无故缺席,除了可能面临缺席判决外,还可能失去辩护权利,无法就案件进行辩护或提供相关证据,甚至可能面临罚款、强制执行、拘留或逮捕等处罚措施。

综上所述,开庭不去的后果包括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强制措施、诉讼费用承担、影响案件审理以及其他法律后果。具体后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而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开庭前认真准备,按时到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