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存档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寄存协议书。
单位介绍信或提(调)档函。
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出国政审)。
无犯罪记录证明(适用于出国政审)。
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及公章(适用于出国政审)。
三资企业职工还需提供《劳动就业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
公派出国的,需提供对方的邀请函。
报到证原件。
密封的档案。
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专科以及专科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和调档函等材料(适用于社会上发展的人员)。
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适用于档案托管期间的工作人员)。
调档函。
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情况说明(适用于调动手续)。
接收函(针对毕业生改派调档)。
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户口属于集体托管的)。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存档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