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的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公章

银行托收协议

到银行签订托收协议,盖公章。部分银行可能需要盖财务章和总经理章

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提交资料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提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

企业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种、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零申报”即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如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或没有应纳税款发生(含亏损及免税),必须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填写纸质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或通过网络纳税申报系统报送

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