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申请盖章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村委会证明:
需要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县(市)民政局公章:
加盖县(市)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低保户证明:
如果家庭属于低保户,则需要提供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明:
需要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以证明身份。
填写申请表格:
根据学校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必要信息。
书写要求:
贫困证明应使用材料纸或文稿纸,并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确保信息清晰、准确。
避免重复盖章:
尽量确保贫困证明上只有一个公章,避免出现多个公章。
请根据户口所在地(农村或城镇)和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公章,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