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人在购车的时候,都会为自己的爱车上保险,毕竟开车上路谁也不知道会发什么。为爱车上保险不仅自己开车的开放心,爱车也有个保障,至少发生事故时,理赔能减少一些损失。但车辆保险理赔也要注意一些误区,不然等到车辆发生事故要求理赔时,吃亏的可是自己。车辆理赔这5大误区你可都知道?

误区一:先修理后报销
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

误区二:“全险”不等于全赔
许多购买新车的车主都会购买所谓的“全险”,但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
比如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情况,就属于责任免除。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事故,车主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险才能获赔。

误区三: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投了保险,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首先驾驶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保险法定免赔。同时我国法律规定驾驶员存在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误区四:一出事故就理赔
车辆出了事故,大部人都是直接报保险,但一出事故就报保险的话并不划算。因为车辆出险会影响来年保费的打折或上浮,一些轻微的事故报保险并不一定划算。像事故较小,修理费用只要两三百的话,就不要理赔了。因为,如果车辆理赔3次以上,就不能再拿到折扣了。

误区五: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很多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要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定损一旦完成理赔额度也就基本确定了,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