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审批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共同进行。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与初审
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组合贷款申请,并领取《个人住房保障委托贷款申请表》。表格中需填写拟购买价格、拟贷款金额及期限、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余额等信息。
公积金中心审批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并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和贷款承诺书。
银行审批
申请人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提交给贷款银行进行审核。银行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合同签订与放款
-公积金贷款部分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商业贷款部分则由银行审核并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如果无需房屋担保,则签订质押合同)。
终审与放款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组合贷款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后,贷款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一次性划入申请人账户。
建议
提前准备: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了解流程:详细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的审批流程和要求,以便按时完成每一步骤。
沟通确认: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的沟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