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进行商标复审的步骤如下:

了解驳回原因

仔细阅读商标局发出的驳回通知书,了解驳回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

准备复审材料

复审申请书:需明确阐述复审的理由和依据,签字或盖章。

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提交复审申请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补充证据材料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等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后续法律行动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商标复审时,详细了解当地商标局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并根据要求逐步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复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