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可以享受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退休党员每月补助标准

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党龄40年以上的老党员

党龄在40-49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党龄在50-54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党龄在5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140元。

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内职务的补助

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但通常会有额外的职务补贴。

一次性补助

为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

党龄补贴

党龄20年以上的老党员,每年给予60元至120元的党龄补贴,但具体补贴金额取决于党员的工作情况和对党的贡献。

其他补贴

对党龄50年以上且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党员,各地有不同的补助标准,例如重庆市长寿区每年发放360元生活补贴,江西崇义县对于党龄在50年以上(含50年)的老党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党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享受应有的补贴。

主动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应主动联系当地党组织或相关部门,了解并申请相关补贴。

保留证据:在申请补贴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党时间证明、身份证明等,以便顺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