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即所有原则主要适用于 货币。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种类物,其所有权不得与对货币的占有相分离。具体来说:

货币的占有即所有:

无论占有货币的人是合法还是非法,均取得货币所有权。丧失对货币的占有,不论是否自愿,均丧失货币所有权。接受无行为能力人交付的货币,也取得货币所有权。

货币与其他物品的区别:

人民币作为民法上的物,其占有实行占有即所有原则。这意味着谁占有人民币,谁就拥有人民币,即使这些钱是偷来的或借来的。这与借用其他物品(如汽车)不同,后者仅转移占有权而非所有权。

占有的性质:

所有人的占有是完全占有,可以对占有物拥有完全的物权。非所有人的占有则是不完全占有,例如承租人对租用的房屋不享有完全的物权。

需要注意的是,占有即所有原则不适用于所有物品。对于其他物品,如无主物、遗失物等,其所有权归属需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无主物在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有特别规定时,则从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占有即所有原则主要适用于货币,其他物品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