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职位:
1. 所长:派出所的负责人,可能兼任党支部书记。
2. 指导员(政委、教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置,负责政治思想和队伍管理工作。
3. 副职:如副所长,协助所长和指导员工作。
4. 治安队长及警员: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5. 刑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6. 巡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巡逻和突发案件的快速响应。
7. 办公定人员:负责派出所的日常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8. 户政管理室: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9. 国保中队: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10. 经警中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11. 有的地方还有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12. 辅警: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地方政府或公安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招聘,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支持。
以上职位根据派出所的级别、职能和管辖权不同而有所差异。派出所在维护社区治安、管理户籍、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