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的质疑期一般为 至少3日。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此外,如果中标公示期少于3日,则质疑期也相应地少于3日,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公示期限要求。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中标公示的质疑期至少为3日,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以确保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提出质疑并等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