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后果存在直接关系的人员,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车辆驾驶人:
即实际操控车辆的人员。
行人:
在道路上行走的人员。
乘车人:
乘坐事故车辆的人员。
道路使用人:
如在道路上施工、养护等作业的人员。
车辆所有人:
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者。
其他与事故发生及处理相关的人员,如车辆的借用人、管理人等。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是驾驶或乘坐车辆的司机和乘客、行人和施工人员等,还包括车辆的所有人和与事故处理有关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