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分公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名称核准
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并且一般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例如“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或“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
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这是保证分公司业务合法性的重要前提。
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能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这确保了分公司的商业运营性质。
财务核算
分公司成立后,其会计核算方式需根据税务机关的核定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的分公司会被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
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分公司的所有行为及后果最终均由母公司负责。
登记与审批
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若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提交文件
申请设立分公司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负责人选聘
分公司负责人的选聘非常关键,其个人行为往往代表分公司的行为。因此,在确定人选时要非常谨慎,并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
财务管理
规范分公司的财务制度,确保分公司会计人员做账,总公司财务部进行汇总与财务分析。重要职员如会计应由总公司统一指派或招聘、管理。
通过严格遵守以上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开设分公司的法律风险和运营风险,确保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