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适用缓刑的刑罚包括 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有悔罪表现;
3.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在具体适用缓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以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或者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等情节,也可能会优先考虑适用缓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适用缓刑。同样,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是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因此也无适用缓刑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