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过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招标方式选择
业主大会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投标、邀请招标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公开招标投标
业主委员会公开邀请物业服务企业投标。
投标企业提交投标文件。
业主委员会或授权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中标信息。
邀请招标投标
业主委员会邀请二至三家企业投标。
投标企业提交投标文件。
业主委员会或授权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确定。
协议方式
业主委员会与二至三家企业协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确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定标方法
根据《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定标方法主要包括票决定标法和票决抽签定标法。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确定定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标通知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预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以上步骤确保整个选聘过程透明、公正,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