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后一般 三个月内能审结。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因此,申诉后通常情况下会在三个月内得出结果,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情况而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