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公司函时,函件开头需要明确标注“至”字,以表明信件是发送给特定公司的。例如:

至市政园林局的函

至广州大学的函

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报价函

这些函件开头都明确指出了收信公司的名称,使得收信方能够迅速了解信件的目的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