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举报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以书面材料、电话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者可以得到相应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共分三类: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5-6%、3-4%、1-3%给予奖励;货值超过15万元或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可由实施处罚的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4-5%、2-3%、1-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省级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另定。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咨询具体的举报奖励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