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规定进行盖章:

农村户口:

村委会盖章

乡(镇)政府盖章

区民政局盖章

城市户口:

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区民政局盖章

市或县民政局盖章

请注意,贫困证明中需要明确出现贷款人姓名,并且该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能有任何涂改。此外,证明中应包含“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的字样,并使用规定的材料纸或文稿纸,钢笔或水性笔书写。

请根据您的户口类型,前往相应的部门进行盖章。